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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共利益“仗义执言” 公益诉讼初露锋芒
2016年04月07日 09:12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柴逸扉 范琛炜 王玉杰 字号

内容摘要:前不久,贵州省福泉市法院公开审理关于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锦屏县环保局对涉案企业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截至目前,山东、江苏、广东等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2件,包括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因江源区中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而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所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消费公益诉讼正在完善“2016年,最高检将进一步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开展,重点抓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重点督办,继续派工作组赴相关试点地区进行督导,与当地检察机关一起研究分析案情,认真分析研判提起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关键词:公益;检察机关;试点;诉讼案件;贵州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起;人民法院;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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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公共利益“仗义执言”

  公益诉讼初露锋芒

  

  前不久,贵州省福泉市法院公开审理关于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诉该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锦屏县环保局对涉案企业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这是我国首例判决环保部门败诉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例。

  自去年以来,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已开展了近一年时间。那么这段时间里,公益诉讼覆盖了全国哪些地区,取得了哪些成效,未来又将在哪些方面进行完善呢?

  检察机关试点渐入佳境

  早在2012年8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公益诉讼就被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正式写入民事诉讼法修正案。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再次引人关注。

  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该方案规定在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开展试点。

  截至目前,山东、江苏、广东等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2件,包括吉林省白山市检察院因江源区中医院违法排放医疗污水而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所提起的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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