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情况表明,除变速器、安全气囊、轮胎等质量问题外,车内异味已成为车主投诉最集中的问题之一。
关键词:空气污染;国标;预防;甲苯;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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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情况表明,除变速器、安全气囊、轮胎等质量问题外,车内异味已成为车主投诉最集中的问题之一。
由于缺少相关管控标准和法律依据,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为满足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的要求,生产企业不断改进内饰结构设计,使用更多的新材料、新工艺(尤其是非金属材料和黏合剂),导致车内污染物积聚;另一方面,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成分复杂,且车内空间狭小、密闭性好,极易对驾乘人员的健康产生影响。
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
有关机构进行的检测和研究表明,车内空气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包括烃类、醛类、酮类物质等,多达几百种。2012年3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27630-2011)正式实施。《指南》确定了8种主要控制物质,即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并规定了浓度要求。考虑到汽车企业的承受能力,当时这份标准还属于推荐性标准,希望引导优势车企自觉参照执行,并不具有强制意义。
根据实车实测结果,标准对改善车内空气质量起到了明显效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车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采样测定方法》要求受检车辆放置在恒温、恒湿、静风、洁净空气环境中,并完全处于静止状态,这与车辆实际使用时的状态不一致,很难完全反映出车辆在行驶状态下的车内空气质量状况。此外,按原标准实施时的工业水平,一些车内污染物限值设定较宽泛,与国际上同类物质的限值相比偏高。”编制组介绍。
鉴于上述情况,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建议立项,将原推荐性标准修订为强制性标准,并增加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内容。
“从推荐性指南修订为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这对汽车产业绿色发展和技术进步提出了挑战,也为车内环境污染净化治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宋广生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