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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城管“依法执法”“三无”困局 顶层立法缺失
2014年12月13日 15: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于佳欣 黄深钢 字号

内容摘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管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据了解,某城区城管局去年以来已有34名队员因暴力抗法受伤。

关键词:城管;执法;困局;立法缺失;城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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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视城管“依法执法”“三无”困局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管综合执法机构建设”。记者近期在浙江省采访发现,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的城管体制面临“上无顶层设计、中无执法边界、下无有效执法力量”的困局,在城市化发展日益加速的当下,城管综合执法任务更加繁重,尽快破解城管“三无”困境,是落实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举措。

  顶层立法缺失导致各地城管“碎片化”

  “一城看罢,一言难尽”。在记者采访的一个地级市,过去的“XX市城管执法局”眼下已经升格并变更名称,成为“XX市城管委”,但其办公地点并不在市政府大楼或者集中办公区,而是分散在市中心一条主干道的南北两端。

  “一般人找政府办事,习惯于从乡镇街道、县市区一直找到省城甚至中央部委,但城管不同,我们上面再无垂直领导部门。”某市城管委副主任说,有人因此打趣说“城管上无爹娘”。

  某市城管委法规处处长介绍说,早在2001年前后,当时中编办、法制办分别就综合执法和集中行政处罚权进行了试点,此后在全国几百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大部分以市容环卫部门为班底组建了城管执法局。“因为是试点,全国至今没有出台相关法律认可这个机构,通常是每个省各自制订一部条例来赋予城管法律地位,而且既然是城市综合执法,省里也就没有专门机构统一抓”。

  记者了解到,由于缺乏全国性行业法律和相应机构的统一管理,使得“城管”机构呈现“碎片化”特征,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城市,有的叫“城管委”,不仅有综合执法职能,还参与行政决策和监管;有的仍叫“城管执法局”,只保留行政执法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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