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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灾;减灾;可持续;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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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毛莉)5月12日,迎来了第六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作为“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五届“国家综合防灾减灾与可持续发展论坛”5月8日在京举行。
民政部副部长、国家减灾委员会秘书长姜力出席论坛开幕式并致辞。她指出,近年来,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明显增多,自然灾害的反常性、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日益凸显,灾害防范应对形势更加严峻复杂,自然灾害已成为全人类必须面对的共同挑战,减轻灾害风险、适应气候变化是全社会必须承担的共同责任。
姜力希望通过本次论坛,加强中国及全球综合灾害风险研究,探讨减轻灾害风险的措施和方法;加强防灾减灾战略与发展趋势研究,为联合国《2015年后减灾框架》提供咨询建议;加强防灾减灾关键技术研究,推动防灾减灾信息共享;加强防灾减灾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分享防灾减灾经验。
来自防灾减灾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灾害管理人员就“全球气候变化与综合防灾减灾”、“政府在综合灾害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全面深化改革与减灾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救灾产业发展”等议题展开讨论。
与会学者表示,应利用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促进防灾减灾领域的制度体系改革和构建。应将举国救灾体制转变为举国防灾减灾体制,提升国民的防灾减灾素质,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教育职业教育之中,奠定全民防灾减灾的思想基础。而构建合理、高效的防灾减灾管理体制是实施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战略的关键。应当进一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灾害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分担防灾减灾的管理责任。应强化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分级负责制,明确中央与地方在灾害管理中的职责划分,由地方政府担当起防灾减灾的主要责任,切实贯彻强化基层、强化企业、强化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实现科技与信息资源的共享,改变相互分割、信息阻塞的现状,加强灾情监测、预报与灾害信息传导。
此外,与会学者认为,应从我国防灾减灾法治建设的现实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防震减灾法》《防洪法》等防灾减灾直接相关的法律,修订完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相关的法律,抓紧制定《紧急状态法》《救灾法》《住宅法》等防灾减灾领域的新法律。通过法律明确规范各机构主体的灾害管理职责,将灾时应急问责制真正转变为常态化的制度问责制。
此次论坛由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主办,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民政部——教育部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等单位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