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学者把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运用于文艺本质的探讨,提出用艺术生产论代替艺术反映论、包容艺术反映论和统一意识形态论,丰富了文艺本质论研究的视角。
关键词:艺术生产论;艺术反映论;艺术产业化
作者简介:
摘要: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对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文学理论界产生了重要影响。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学者把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运用于文艺本质的探讨,提出用艺术生产论代替艺术反映论、包容艺术反映论和统一意识形态论,丰富了文艺本质论研究的视角;以艺术生产论为逻辑起点或理论基础,建构文艺学当代形态和艺术生产论体系,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将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运用于中国当代艺术生产的阐释,解答了艺术商品属性与商品化的秘密,追问了艺术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探讨了艺术产业化与艺术产业的发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与中国当代艺术生产实践的结合,从而推动了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的中国化与时代化。
关键词:艺术生产论;艺术反映论;艺术产业化
作者简介:季水河,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既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构成要素,又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超越了西方传统的“模仿说”与“表现说”,对20世纪西方的多个文艺理论流派都有重要启发,对改革开放40年的中国文艺理论界也产生过重大影响。中国学者把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运用于文艺本质的探讨、中国特色文艺理论体系的建构、文艺发展实践的阐释,极大地促进了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的中国化与当代化。
一、老题新解:
丰富文艺本质论研究视角文艺本质论即对文艺是什么的追问,是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国文艺理论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到90年代仍余响未尽。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文艺理论界深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一直秉持“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的艺术本质观。50年代初期,中国出版了两部具有重要影响的苏联文艺理论著作:毕达柯夫的《文艺学引论》和季摩菲耶夫的《文学原理》。这两部著作的共同特点是将反映论应用于对文艺本质的探讨,明确提出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从50年代中期开始成为了中国高校的文艺理论教材,对中国的文艺理论教学和教材编写具有主导性质,“在事实上确立了苏联文艺学教材在中国文艺学教学中的主导地位”,“尽管50年代中期,国内也出现了自编的文艺学教材,但其观点和体系都来自苏联文艺学教材”。⑴直到70年代末,中国出版的文艺理论教材和专著,在论及文艺的本质时,基本上都认为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至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长期支配中国的“文艺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的文艺本质观引起了学术界的反思与质疑。学者们尝试从艺术生产论的角度去思考文艺的本质,用艺术生产论动摇艺术反映论的统治地位,重新建立艺术生产论的文艺本质观。
(一)用艺术生产论取代艺术反映论
新时期最早质疑艺术反映论独尊地位的学者是朱光潜。1979年和1980年,朱光潜在《美学》第1期和第2期上,分别发表了《形象思维:从认识角度和实践角度来看》、《马克思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美学问题》,率先提出从生产劳动的角度去认识文艺的本质。他说:“从实践观点出发,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一向把文艺创作看作一种生产劳动。”⑵朱光潜虽然没有从正面直接质疑和批评反映论的文艺本质观,但他所提出的从生产论的角度去认识文艺创作,将文艺的本质看作一种生产劳动,为文艺本质的探讨提供了一条新的路径,从侧面动摇了反映论文艺本质观的独尊地位。
肖君和直接否定了反映论文艺本质观的合法地位,明确提出用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来取代反映论文艺本质观。他说:“在文艺观念更新的今天,我们应该用生产论代替反映论,以便对文艺思想、文艺创作进行有效的指导。”他还从七个方面论述了艺术生产论的优越性和用“生产论”取代反映论的必要性。⑶肖君和对反映论文艺本质观的批评态度是坚决的,否定立场是彻底的。
何国瑞对肖君和用生产论取代反映论的文艺本质观表示了理解与认同。他强调:“要科学地认识文艺,反映论还不是充分的理论基础。只有马克思的生产论才是最正确最充分的理论基础。”⑷何国瑞虽然没有明确表示用生产论取代反映论的文艺本质观,但他论述了生产论比反映论更正确、更充分、更宏阔,其用生产论取代反映论文艺本质观的用意是十分明白的。
提出用艺术生产论取代艺术反映论的文艺本质观,在要求摆脱苏联文艺理论模式影响,动摇艺术反映论文艺本质观的独尊地位,丰富文艺本质论探讨视角等方面是有积极意义的。相对于艺术反映论的文艺本质观,艺术生产论本质观无疑是一种创新和进步。然而,从思维方式的角度看也有一定的不科学性,带有一定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思维痕迹,缺少一种平等对话心态。对于这种倾向,有的学者保持了警觉。张来民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艺术生产论与艺术反映论仅是看待文艺的不同角度,用生产论取代反映论同样是不科学的,过分夸大艺术生产论的作用、意义和适用范围,甚至弊大于利。⑸
(二)用艺术生产论包容艺术反映论
如何科学地认识艺术生产论与艺术反映论的关系,既关乎对马克思主义文艺本质观的准确理解,也影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的创新。针对用艺术生产论代替艺术反映论在立场上的偏颇和思维上的局限,有的学者提出了相对兼容的立场和交往对话的思维方式,主张用艺术生产论去包容艺术反映论。这一主张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朱立元与童庆炳。
朱立元在艺术生产论与艺术反映论的关系上,一方面充分肯定了艺术生产论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另一方面又坚持认为艺术反映论在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中应占有一席地位,主张用艺术生产论去包容艺术反映论而不是取代艺术反映论。他说:“在范围上,艺术生产论大于艺术反映论;在性质上,艺术生产论更切近于艺术的特殊本质和艺术运作的特殊规律,因而作为文艺学的主干优于艺术反映论。”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否定艺术反映论在中国现代文学理论建设中的作用,更不意味着可以否定艺术反映论。“从理论上看,艺术生产论虽然不同于艺术反映论,但因为艺术生产论把艺术生产看成一种精神生产,一种‘实践—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所以艺术生产是一种隐含有认识、反映因素的审美生产,是一种渗透着认识性的精神创造活动。艺术生产不等于艺术反映,但大于并实际上包容艺术反映于自身;同样,艺术生产论也大于并包容艺术反映论于自身。说艺术生产论要否定、取消或代替艺术反映论,并不符合事实,因而是不对的。确切地说,艺术生产论大于并包容了艺术反映论。”“以此为主干建立文艺学体系,应当而且可能比艺术反映论的文艺学更加完备、全面、辩证。”⑹
童庆炳对朱立元的观点表示了支持与认同,也主张用艺术生产论去包容艺术反映论。在对待艺术生产论与艺术反映论的关系上,童庆炳持宽容的态度,主张艺术生产论包括艺术反映论而不是替代反映论。他说:“艺术生产既包含了艺术生产的主体与客体,又包含了艺术生产的目的、手段、产品、产品的价值、产品的消费,更为重要的是艺术生产所表达的是过程,即生动的艺术生产的全过程,动的过程。艺术生产是过程,这是一个极为深刻的思想。”童庆炳:《马克思早期的艺术生产论的现代意义》,《中国文学研究》1997年第4期。 即使如此,也不可以用“‘生产论’来否定‘反映论’,或取代‘反映论’,而是说‘生产论’可以包括‘反映论’。”⑺
用艺术生产论包容艺术反映论,较之以艺术生产论替代艺术反映论无疑是一种进步。从思维方式看,它体现了“过程思维”的特点,强调了“中介”的作用。它将艺术生产看作一个动态的过程,视为沟通社会经济与文学艺术之间的中介。从创新方式看,它体现了综合创新的特点,适应了当代学术创新的大趋势。20世纪以前,人类学术创新的重要特点之一是替代方式,即用一种新的观点和学说去替代旧的观点和学说;20世纪以来,人类学术创新的重要趋势之一是综合化,即用一种兼容并包的心态去对待学术传统,对旧的观点与学说扬其所长,弃其所短,从而形成一种既富有新意,又具有包容性的新学说与新观点。艺术生产论包容艺术反映论的主张并不否定艺术反映论在中国文艺理论发展史上的重要贡献和在当今仍具有的合理因素,从而在包容艺术反映论的同时,形成了一种适应面更宽、解释力更强的艺术生产论。
(三)用艺术生产论统一意识形态论
艺术生产论研究无论是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还是在20世纪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眼中,都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谈论艺术生产则必然要联系到意识形态。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艺术生产可以作为意识形态的生产来理解。”⑻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谈艺术生产时,往往将艺术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并放在与宗教、哲学、法律、道德等其他意识形态的关联中去加以考察;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将艺术生产看成是对意识形态原料的加工,并生产新的意识形态。中国学者也不例外,绝大多数人是将艺术生产与意识形态结合起来讨论,并主张用艺术生产论去统一意识形态论,这方面的代表主要有王德颖、张来民等。
王德颖认为,要解决好艺术生产论与意识形态论之间的关系,必须回到马克思本身,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经典文本出发。他说,艺术—意识形态观点和艺术生产论观点是一个逻辑整体,“文学艺术的社会本质是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关系和职能,它被自身生产出来,艺术意识形态的生产即艺术生产……这两种观点的区别只是在于提出问题的角度不同,对待对象的尺度不同,揭示艺术的层次不同。”⑼张来民强调,就“艺术生产论与意识形态论的关系”来说,“艺术生产论是意识形态论的深化和发展。”他说:与艺术生产论相比,“意识形态论在原初的意义上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艺术观”,而是“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思想的一个组成部分”。应结合当代中国文艺生产实践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论……建立我们自己的艺术生产论,对于认识、解释和推动我国当前的艺术生产无疑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⑽
用艺术生产论统一意识形态论,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从艺术生产的特殊性看,艺术生产论比意识形态论在解释文艺的本质方面更具有合理性。艺术生产不仅涉及主体与客体、生产与消费,而且“生产主体/创造者与消费主体/接受者”互为确证;⑾不仅涉及“艺术家头脑中的思维活动”——艺术构思,而且需要“艺术加工”——将构思转化为物象;⑿不仅具有意识形态属性,更重要的是“赋予了意识形态一定的艺术形式,使作者与意识形态拉开了距离。”⒀面对如此复杂的艺术生产,“用一种思维、一种方式已无力解决问题”。⒁从艺术生产的实践性看,艺术生产论比意识形态论在解释文艺活动方面更具有针对性。其实,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生产”与“实践”,几乎是一个可以互换的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的生产论中,人的一切实践活动都可以视作生产活动。具体地说,人类的所有实践活动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型的生产:以创造人的生命为目的的人口生产,以延续人的生命为目的的物质生产,以满足人的精神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艺术生产既是人精神生产中的一个特殊种类,又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一种特殊方式,而探讨艺术的本质,无疑应结合艺术的实践特性。诚如美国学者诺埃尔·卡罗尔所指出的那样:“当我们提出‘艺术是什么?’的问题时,我们想了解的东西主要与艺术实践的特性和结构有关。”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