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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
2014年10月17日 13:48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然 易长幸 字号

内容摘要: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提出,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选择,也体现了新一届领导人在治国理政问题上的创新思维与科学精神。

关键词:治理;治国;法治政府;法治;治国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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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提出,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选择,也体现了新一届领导人在治国理政问题上的创新思维与科学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十八届四中全会也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课题。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依法治国的提出,既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选择,也体现了新一届领导人在治国理政问题上的创新思维与科学精神。

  就现代国家而言,是否具备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良好的治理能力,直接影响到现代国家政权与社会的稳定、发展。依法治国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和必然要求,同时还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要求

  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首要任务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为实现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科学的领导力量,提高党和国家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党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力量,政府则是政策的直接实施者,是应对各种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的直接负责机构。只有不断加强法治政府的建设,才能提升各级政府依法应对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因此,将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首要任务,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和必然要求。

  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这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其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行政执法权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规范有效运行,从而解决当前政府公信力下滑和行政执法疲软的两大问题。其次,要不断加强党的依法执政建设。党是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领导主体,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各级党委组织确实做到依法执政,即地方党委要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再其次,要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最后,要建设高素质执政队伍。党政领导干部作为依法治国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直接执行主体,要不断加强其治国能力建设,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为推进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这也是中国法制渐进改革进程走向全面成功的关键性环节。

  建设法治经济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经济要求

  经济是国家治理的重点领域,构建完善的法治经济,意味着市场经济必须服务于市场规律,政府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行政,这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经济要求。

  市场经济作为法治经济,首先要做到市场自由和市场秩序的法制。因此,建设法治经济,有法可依仍然是前提。法律既要确保经济运行的市场自由,也要维护经济运行的市场秩序。

  经济层面的治理现代化,就是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我们要根据现代市场体系变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这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课题。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要求党和政府在治理国家经济时,既要依法维护市场的自主性,又要依法参与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不仅要加快完善市场运行体系,也要不断提升党和政府统筹规划治理经济的能力。所以,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经济,既要激发市场的自主创造活力、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也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这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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