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Subject of Power:Between Foucault and Judith Butler
作者简介:刘临达,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原发信息:《世界哲学》第20195期
内容提要:对权力主体的分析是解答权力难题的重要参考。对该问题的研究,福柯和朱迪斯·巴特勒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朱迪斯·巴特勒侧重于对主体“内部”机制的分析,认为服从机制根植于特殊的精神“回路”之中。福柯的分析则有很强的历史情境性色彩,认为主体的出现及其对权力的运载,都是历史性的。福柯着重强调“外部”环境及其复杂的力量关系对权力主体的塑造。福柯和朱迪斯·巴特勒在主体理论层面虽有传承性,但二者有关“外部”和“内部”的理解差异却代表了权力研究在基础性阐释原则上的路径殊异。
关键词:权力/主体/福柯/朱迪斯·巴特勒/马克思
标题注释:本文系中央高校科研启动项目“权力理论在前马克思时代的西方范式”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2044002),同时获得2018年度中南大学学科能力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社会服务项目基金资助。
权力研究是解答20世纪哲学某些总体性难题的“钥匙”。这不仅仅有关虚无主义肆虐所带来的极致对抗性,也涉及重塑最高价值到底应该或可以动用哪些手段的问题——哪怕是临时填充领导权“空位”的手段。进而,权力研究逐渐成为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决赛场地”。无论是罗素以“权力欲”作为还原论的基点来解释人类社会的运行,还是阿伦特以非理性力量的强大为警示,对人的境况表示深深的忧虑,再到德勒兹探讨哲学与权力的“谈判”,抑或阿甘本在权力研究之中试图重新赋予人以本体论色彩,我们都能够看到,理论努力最后时常想以权力研究作为解决问题的“阿基米德支点”。因而,从这个角度来看,到底如何理解权力,特别是权力到底怎样具体地存在和运行,就显得十分具有解读价值。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有关权力主体的分析是不可绕开的,因为权力主体具体地承载着权力。所以,或许有关权力主体的深入分析,就将成为解答20世纪相关问题的重要突破口。
在有关权力的主体的分析上,福柯和J.巴特勒(Judith Butler)具有一种著名的理解差异,即权力的“外部”解读和“内部”解读的差异。这种理解差异并不是二者在个人层面的理解偏好。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理解差异直接昭示着两种解读权力问题的路径差异。对于福柯来说,“外部”因素——重要的“外部”的技术、“外部”的形状等等——都是塑造作为“内部”维度的主体的关键因素。但是对于巴特勒来说,“内部”世界的复杂情况却是首要的,即“内部”的何种机制是接轨于“外部”的,这是巴特勒首要考虑的问题。虽然巴特勒曾受到过福柯的影响,但我们在有关主体的问题上,却明显地看出了巴特勒十分坚决地对福柯进行了反噬。在巴特勒看来,呈现出精神世界的丰富性,意义非凡。因为“精神就是反抗福柯将其归之于规范化的话语的管制的那种东西。”(朱迪斯·巴特勒,2008:82)这就是说,巴特勒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过福柯的影响和启发,但巴特勒还是意欲通过细致呈现精神世界的复杂性,来寻找超脱压抑的可能性空间。解读福柯和巴特勒的这种理解差异,是权力研究不可绕过的基础性环节。
一、巴特勒对权力主体“内部”精神世界的阐发
从马克思开始,权力分析实际上就已经是政治哲学的一个重要环节了。马克思在揭开了形而上学理性的“锅盖”之后,已经发现,“在诸种社会科学范畴背后所隐藏着的东西,其实只是同一个东西,即社会权力”(王德峰,2008:22)。不过马克思并无太多意向去关注被支配者的精神世界是怎样的,他更关注的是实施支配和操控的优势群体是怎样来维持他们的支配地位的,也就是说马克思更关注社会运行中的总体力量消长,以及总体权力格局的演变。及至福柯的分析之中,权力的“主体”问题则已经被严肃地关注,也即权力范畴的思维机制已经被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在福柯的语境中,“主体”并不是一个褒义词,它指接受了某种形式从而为这种形式服务的特定单位。也就是说,它并不是独立的,而是关系性的。如果用福柯自己的话来表述的话,那么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主体是在被奴役和支配中建立起来的”(福柯,1997:19)。而以巴特勒对福柯的理解来表述,则是“‘主体化’这个术语本质上就是矛盾的,法语服从(assujetissement)既表示服从,又表示服从的过程——一个人只有通过服从一种权力,一种意味着根本的依赖的服从,才可占据自主权的形象”(朱迪斯·巴特勒,2008:79)。也就是说,福柯所谓的主体可以“运载”权力,就是指这样一种对权力的接受。因为接受了权力所要求的“形式”或“方式”,于是每一个权力的“主体”就成了权力的维护者。由此,权力也就是一种弥散性的东西,而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东西。但是,对于福柯的这种拓展,巴特勒则进一步提出了一个问题:对权力所提出的要求,主体的接受过程又是怎样的?巴特勒的提问,打开了权力主体的广阔而丰富的内心世界。在接受权力的设置这个过程中,主体的内心都经历了哪些波澜,这是巴特勒为权力研究带来的巨大拓展。不过,当然也要提到的是,这种阐释也同样存在着矛盾之处。
巴特勒认为,能够对外部压力、禁律、管制进行感知的东西,并不应该被象征性地假设为一种被动接受的、无自主性的“容器”,也即空洞的主体。也就是说,主体中十分有可能包含着某种原始的活动本能。所以,“外部”对“内部”的作用,很可能是建基于某种内在的思维机制之上的。因而,如果不探触到主体“内部”的活动方式,那么就只能假设出一个先在的“我”。由此,这个象征性或假设性的“我”,就看起来类似于一个被动接受外部压力的白板,或者“容器”。这在巴特勒看来,是需要再进行深入讨论的。最终这表达为巴特勒的著名提问:“权力所采取的精神形式是什么?”(朱迪斯·巴特勒,2008:3)应当说,巴特勒的提问并不是孤例,这代表了一种反思福柯范式的理论趋向。这种批评主要是针对福柯笔下所包含的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个人作为‘混沌无知的自我’(unencumbered selves)参与到社会公共生活的可能性”(Martire,2012:123)。
对于精神世界来说,一个不可回避的分析是对“驱力”(drives)的分析。在驱力的促使下,生命的本能走进精神世界,由此开启了精神世界的一系列丰富历程。因为有一种驱力在,所以对象性是一种本能,也就是说,“人类在快乐原则的支配下通常不过是一股动物性的内驱力而已”(马尔库塞,2012:5-6)。由此,在驱力的推动下,意识总要有一种对象性的冲动。因而,在巴特勒的语境中,一旦驱力认准了某种对象,那么主体丰富的内心活动便呈现了出来。这种对象并无特定性,它可以是一个“他者”,也可以是一种理想。但无论怎样,因为有驱力在,所以对象性的冲动是无法避免的。由此,巴特勒总结出了一种现象——“顽固的依恋”。通常的精神分析会认为,主体在思考对象性活动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很多限制。在限制的存在下,主体的追求只能涉及那些“不伤及自身及生命环境的前提下所能获得的东西”(马尔库塞,2012:6)。但巴特勒通过对“忧郁”的再阐发,指出主体不会轻易放弃它原本欲求的对象。因而,依恋是很顽固的。因为这种顽固的依恋,所以那些遗失了本来所欲求的对象的主体,其意识结构的另一端是坍塌的,也即其意识的对象性结构是不平衡、有缺陷的,也就是说,“她的主体概念不是人文主义的;反而,她呈现了一种脆弱的、具有依赖性的主体”(Abadía,2017:263)。于是,这种主体就常常会处在一种寻求填补空缺的状态之中。因此,这种有缺陷的主体,就预先地提供了一种寻求依附的可能性——因为它是不完整的,所以它必须去依附点什么。巴特勒的这一理论,在其分析阿尔都塞及其“询唤”理论时是最形象的。巴特勒认为,在阿尔都塞所谓的询唤仪式中,被询唤者为什么会响应,这是缺乏解释和论述的。而在巴特勒看来,被询唤者之所以会响应,就是因为被询唤者本身就是有缺陷的。这种内在精神机制的缺陷才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说,“巴特勒在理论上说明了内疚和心理冲动在回应询唤的个人身上的巨大作用。”(Davis,2012:881)阿尔都塞的论述之所以是错误的,在巴特勒看来是因为阿尔都塞本身就是一个被询唤者的样态——在阿尔都塞勒死他的妻子之前,阿尔都塞自己是遗失了某种对象的主体,因而他并不理解他对妻子的暴力是基于这种结构缺陷,他并不理解内疚和心理强制力对他的巨大作用。因而,在阿尔都塞勒死自己的妻子之后,他仍然要去寻求某种“补全”机制,所以阿尔都塞会跑上街头,去呼叫医生和警察——但实际上医生和警察也不一定就是阿尔都塞能够克服结构缺陷的对象。正像阿尔都塞自己晚年回忆所言,实际上他并不信任精神医生。他认为大家对这类医生的信赖,是因为“不了解医生有时会面临可怕的困难,有时会突然陷入令人焦虑的绝境,同时还得继续做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阿尔都塞,2012:29)。于是阿尔都塞也坦诚地承认,大多数时候,只要一住院,他的病就能康复,住院才是最重要的。所以说,阿尔都塞其实并不知道自己遗失了什么,以及什么才是能够补全自己结构缺陷的对象。因而,阿尔都塞实际上本身就是一种要去主动进行依附的主体。并且,对于这些遗失了对象的主体而言,遗失这个过程本身,还会进一步遗失,也即主体会忘记自己曾经遗失过,反而会表达:“我没有遗失任何东西”(朱迪斯·巴特勒,2008:176-177)。这便是巴特勒对主体的“内部”世界的主要刻画。
巴特勒对精神世界的细致再现是其区别于福柯的巨大特点——不同于福柯对“外部”作用的强调。但巴特勒面临的质疑也十分致命,特别是关于“悲痛”的问题。因为在经典的精神分析理论中,对象的遗失首要通向的是“悲痛”。在“悲痛”中,“遗失”因“悲痛”而被肯定了。由此,“遗失”具有了合理性,从而精神创伤能够得到缓解。例如,亚当·菲利普就指出,正是悲痛所造就的合理性,使得俄狄浦斯情结中的对象遗失能够被肯定,人也由此会放弃原初对象(母亲),从而走出家庭。而在相反的情况下,也即如果无法对俄狄浦斯情结里的遗失进行肯定,那么人一辈子是将永远处于恋母情结之中的。所以,“俄狄浦斯情结的化解所带来的悲痛,巩固了自我”(Phillips,1995:183)。也就是说,如果“忧郁”确实能够取代“悲痛”的位置,那么这个世界将恒定地存在恋母情结——如果遗失对象的情绪真的无法化解的话。因而,从一般的角度来说,“精神分析家相信悲痛”(朱迪斯·巴特勒,2008:183)。但是在巴特勒的语境里,“悲痛”被“忧郁”取代——“与可以通过停止这种依附和建立新的依附的悲哀(悲痛)相反,忧郁应该被当作一些无法再出现的事物所产生的精神作用来思考……”(莱姆克,2007:50)那么为什么悲痛会被忧郁所取代呢?这是因为巴特勒认为,“权力抢先制止一种反抗的愤怒”(巴特勒,2008:150)。这就是说,从建构机制的角度看,“我们不能真正地保持自我或自我建构,如果他人不以相关的特定方式来对待我们”(Lepold,2018:474)。这便是巴特勒为“忧郁”所作的辩护,也即为什么遗失可以通向忧郁,并绕过了悲痛。但是,也正是在此处,巴特勒的理论面临着致命的意义危机。因为,如果权力可以抢先制止一种反抗的情绪,那么其力量的边界,就是我们需要重新给予审视的维度:既然权力可以抢先制止一种情绪,那么反过头来讲,这种情绪的产生,是否也会和权力有关呢?如果它的产生也和权力有关,那么巴特勒则面临着成为福柯注脚的危险——“内部”世界的解读由此就只是一种权力研究的次要方面,而主要方面就仍停留在了福柯对支配技术的分析,也即“外部”的分析上。因为,如果权力可以抢先干预情绪,那么权力从“外部”对“内部”进行主体性塑造,则将仍然是权力研究的重中之重。同时,从福柯和巴特勒都十分重视的性与权力的角度来看的话,我们也会立刻意识到,福柯所谓的权力可以不仅对性进行全面的干预,还可以促使人们按照它的意愿来对性进行大谈特谈,也都是合理的——而且这完全不是忧郁的,反而是亢奋的。以巴特勒常讨论的同性恋话题为例,如果权力要对性的方式进行干预,那么同性恋者虽然遗失了某种理想,但我们仍然有理由相信,他在按照权力的意志来谈论性的时候,也未必是忧郁的——“权力机构煽动人们去谈性,并且谈得愈多愈好……”(福柯,2005:12)所以,这样看的话,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可能就又超出了巴特勒理论建构的边界。也可以说,巴特勒的分析,“没有充分涉及主体理论的复杂性,也没有充分容纳她对政治设想的暗示”(Campbell,200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