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实际上,中国古代内河义渡船、官渡船及一般民船都时有救生之举,或兼有救生功能,如果要追溯就很早了,而我们这里的公益救生是指专设的救生船、救生会社之始。据统计,从长江上游的成都、屏山开始,直到下游的镇江、扬州、上海,都曾设立过大量的救生船,建立了大量官办救生局和民间救生会,有些名称不一的善堂也兼有水上救生之职能。总的来看,明清中国救生会社主要有救生、引洪、捞浮、收瘗、护航、捞物六项职能,但其中前四项都完全是公益性质,由官府、善堂向救生水手直接放工食钱和赏钱,不直接向受助者和家属收取,而收瘗的所有费用也都是官府和善堂提供。据《峡江救生船志》和《重兴芜湖大江救生局章程》记载,救生会社还规定救生会董事在清明、中元两节还要亲自祭扫。
关键词:救生船;救生红船;水手;长江;设立;赏钱;内河;官府;巴县;公益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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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红船模型 资料图片
我国古代内河的救生捞浮主要是一种公益性质的事业。不过,对于这种公益救生的开始时间,学术界的观点并不统一。实际上,中国古代内河义渡船、官渡船及一般民船都时有救生之举,或兼有救生功能,如果要追溯就很早了,而我们这里的公益救生是指专设的救生船、救生会社之始。以前传说在唐代就有红船之设,但缺乏文献支撑。而宋乾道间兴起的镇江西津渡义渡,也还没有明显的救生功能。据元代《至顺镇江志·丹徒县·西津渡条》记载:“宋乾道中,郡守蔡洸置巨艘五,以御风涛之患”,这是目前所见最早西津渡所谓救生的记载,但显然这里的巨艘只是义渡渡船,并不具有专门的救生功能。后来乾隆《镇江府志》卷18沿用了此条记载:“宋乾道中,郡守蔡洸置巨艘五,以御风涛之患……”也没有谈到有专门的救生功能。
一般认为中国内河专门的公益救生捞浮最早见于文献记载是在明代长江流域,只是上中下游的时间并不统一。据同治《归州志》卷10引周昌期《修黄魔神庙记》记载:“(周昌期)乃捐造救生船二只,且建庙……本年五月有木筏行船先陷于漩,已救活二十余人,六月复有船陷漩中,一船五十余人尽行救活。”周昌期为明天启年间归州知州。再据天启《成都府志》记载,当时成都府递运所设有12只救生船。据研究,康熙乾隆年间,长江上游普遍设立了救生船。对于长江下游,以前曾有明崇祯年间李长科在玉山设立避风馆募造12艘救生红船和明末清初金山寺僧人义救的事例,但文献出处不明。据乾隆《镇江府志》卷18记载:“明正统间,巡抚侍郎周忱作船二,佥水工三十余以济渡。”但这里只是济渡,即使有救生功能,也不是专门的救生船。长江下游有确切文献记载的救生船设立可能应在清初康熙年间。据民国《续丹徒县志》卷14附义举记载:“康熙四十一年,蒋豫与同志十八人创办,……除各船捞获犒赏外,被溺之人无家可归者,会中留养,亦可量程给资俾归乡里。”这可能是长江下游最早的专业救生船和救生会社的记载了。长江中游的救生船设立应该是在清代乾隆初年,据《岳州救生局志》序谈到“乾隆二年,先是制军高公奏于沿湖设立红船16艘”,后又于舵杆洲设立红船12艘,据其称“实为救生船之始”。《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939《工部》记载:“(乾隆)三年,谕湖广地方三湘七泽水势汪洋,自有应设救生船之处,着该督委官确勘,照江南一例办理。”显然,中国内河专业公益救生体系的正式建立应该是始于明末天启年间的长江上游,明末长江下游也可能建立了,后在清代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及到整个长江流域。所以《清实录》在雍正和乾隆朝有大量长江流域设立救生船的奏章示谕。乾隆年间,黄河流域也开始有设立救生船的记载。
明清时期内河公益救生主要有官办、民办和官民合办三种形式。清代初年大多数救生红船都是由州县官吏直接管理。如乾隆年间,洞庭湖救生船便由岳州府同知和巴陵县知县分别管理。光绪年间,奉节县、巫山县、宜昌县专门设立经管局管理,由省上指派州县官员充任,称为委员。乾隆年间设立的岳州府救生局和同治年间设立的辰州府救生局完全是由官府控制,委派人员管理。但咸丰年间,宜昌东湖县忠恕堂救生船则完全由民间绅士来负责管理。光绪年间,巴县官办救生船仍由巴县衙门管理,水手为衙役,而拯溺堂则主要是由乡绅管理。民国初年衡山县救生公局与同善堂合并办公,救生船打造由民间捐资兴办,但运行费由政府厘金中开支。安徽桐城三江口义渡救生运营由同仁堂负责,但救生船修补则由官府厘局开支,可称为官民共管或官督民办。
不论哪种管理性质,救生红船的打造、运营经费都主要由民间官商捐资和政府正项开支两大来源,并没有民间商业性质的救生捞浮出现。如长江上最早的红船便是明末归州官员周昌期捐俸打造,乾隆年间江苏雇民船救生,由民间捐资经营。咸丰和同治时,东湖县商民捐资打造救生船。光绪时丁宝桢曾捐养廉银打造救生船。光绪末年,甚至出现西方人捐资打造救生红船的事情。但是,政府一直努力从各种渠道对救生事业给予支持,这成为红船打造费、工食银、赏钱经费的重要来源。乾隆皇帝多次下诏要求设立救生红船动用正项开支,所谓“准于正项内报销”“酌动存公银两”。研究表明地方官员往往多从司库盐茶羡余、地丁银、厘金、驿站银、平银生息、丁税并生息、土局罚款等公项经费开支,也有的专门在厘金中征收救生银的。救生局或救生堂一般都有一些地产、房产,产谷和租金用于补充日常经营。一般救生局委员、司事、杂役等都有相应的报酬。对于救生水手,一般由官府或善堂发给号褂,每月工食银3—6钱,而且每一次救生、捞浮、收瘗都另有赏银。有的救生会社在中秋、端午、年终时还发给水手赏钱,冬腊二月还有发炭火钱的。有的救生局对于一次救护人多的还赏给酒食一席。所以,当时救生水手是一个较为艰苦但收入相对稳定的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