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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林常识】徽州文书
2014年01月23日 11:26 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中国明代徽州地区的文书材料,包括官府文告和私人契约等。徽州地区的文书契约材料存留至今的较多,散存于安徽、北京、南京、天津等地一些图书馆及科研单位,大多属私人和官府的文书契约。私人的文书契约多属程、汪、胡、供、苏、吴、王、谢等大户的文件,有的为原件,有的是抄存件,如收租簿、祠堂账、官册簿、置产合同簿、祠会文书租底、分家簿、分家合同等。这些文书对研究明代土地关系、土地买卖、租佃关系、雇佣情况以及当时地主财产支配和农民的生活状况都极重要,有助于深入研究明代徽州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关系、租佃制度、地租形态、土地占有关系、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及商人的缙绅化和封建宗法制度的状况。

关键词:徽州地区;官府;势力;科研单位;土地买卖;文书契约;赋税;文告;私人;地租

作者简介:

  中国明代徽州地区的文书材料,包括官府文告和私人契约等。徽州位于今安徽南部,东连浙江,南接江西,在明代经济和文化都很发达。此处经商人数多,活动范围广,资本雄厚,居于当时各商人集团之前列。徽商的发展以缙绅势力、宗法土地制及宗法势力为后盾,而商业资本又促使宗法制和缙绅势力更加强固,也促进了文化的发达。徽州地区的文书契约材料存留至今的较多,散存于安徽、北京、南京、天津等地一些图书馆及科研单位,大多属私人和官府的文书契约。其中官府文书是封建政府为控制人民、征敛赋税、收取税课而颁发的文告和绘制与编发的图册、簿籍、表帖等,如明朝的户帖、清册供单、鱼鳞图册、催征税粮条鞭长单、审图小票、审定户由、归户册等。私人的文书契约多属程、汪、胡、供、苏、吴、王、谢等大户的文件,有的为原件,有的是抄存件,如收租簿、祠堂账、官册簿、置产合同簿、祠会文书租底、分家簿、分家合同等。这些文书对研究明代土地关系、土地买卖、租佃关系、雇佣情况以及当时地主财产支配和农民的生活状况都极重要,有助于深入研究明代徽州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关系、租佃制度、地租形态、土地占有关系、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及商人的缙绅化和封建宗法制度的状况,通过对徽州地区的典型剖析,也可进一步了解明代社会史的部分真貌。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徽州佃仆契约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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