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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18日 14:36 来源:吉林社科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一、《成果文库》旨在集中推出反映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最高水准的创新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精品力作。八、申报成果范围包括国家社科基金所有26个学科(含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申请书须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九、申请人须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并保证申报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成果入选后3个月内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

关键词:哲学社会科学;文库;成果申报;申请书;全国社科规划办;学科;推荐;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单位;出版

作者简介:

  各社会科学相关单位: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从4月1日开始受理申报,至5月31日截止。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文库》旨在集中推出反映当前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最前沿水平、体现相关领域最高水准的创新成果,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鼓励广大专家学者以优良学风打造更多精品力作,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繁荣发展。

  二、《成果文库》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并公开表彰。入选成果没有受到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将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予以立项,资助强度与当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相当;已受到教育部重大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或中国社科院重大项目资助的,不再资助研究经费。

  三、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四、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须已结项。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

  五、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60万。

  六、申请人原则上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院校,中央和国家部委有关研究部门,省级(含)以上党校、社科院、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国内重点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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