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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监禁这种刑罚有必要存在吗?
2015年08月07日 09:17 来源:环球科学 作者:大卫•迈尔斯 字号

内容摘要:头条|终生监禁这种刑罚有必要存在吗?本文来源于《环球科学》 )。

关键词:社会学;美国;;监禁;监狱;犯人

作者简介:

  无期徒刑要长期关押犯人,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这种刑罚真的有必要吗?

  我会定期收到犯人们的来信。最近一封信来自一位非常积极向上的犯人,他指出了我的一本教科书中的一处运算错误。他也讲述了他人生的故事。经过他的允许,我引用在这里:

  1994年,我协助一位所谓的“朋友”,犯下了持枪抢劫以及谋杀的罪行。这一切发生时我才17岁。几周后我被逮捕了。从那时起我就一直被关在监狱里,已经超过20年了,这比我曾经在外边待的时间还久。密歇根监狱中有超过300名“少年无期徒刑犯”,而我就是他们中的一员。进了监狱以后,我学到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我很羞愧参与到那场悲剧中,它让我尝尽了悔恨和遗憾。但是我通过从中学习并且成长来弥补这段经历。我希望我的生命对于别人来说能够意味着些什么。我希望能够为别人做出哪怕一点点实在的有价值的贡献。

  在密歇根州,我们的公路破败不堪,而监狱则被塞得满满当当。这诱发了我的思考:青少年犯罪性质恶劣,但是他们17岁的大脑前额叶还未发育成熟,落后于负责情感的边缘系统,同时考虑到这两点后,我不禁疑惑:终生监禁些人真的有意义吗?这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吗?

  众所周知,十几岁的青少年轻狂冲动。由于大脑还不完全具备考虑远期后果的能力,他们更容易染上烟瘾、超速驾驶、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和情绪激动。这些事实促使美国心理学协会与其他健康协会一起,在2004年向最高法院提交简报反对对16及17岁青少年的死刑惩罚。心理学家劳伦斯•斯坦伯格(Laurence Steinberg)以及法律学教授伊丽莎白•斯考特(Elizabeth Scott)认为青少年们“因为青春期的原因可以减轻罪责”。最高法院同意这种说法,在2012年美国心理学协会(APA)也有同样的提议反对判处青少年(例如给我写信的那位犯人)终身监禁。

  最近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上一篇文章总结了相关数据,并且揭示了大多数暴力犯罪发生在较窄的年龄范围内。从美国司法统计局为我在线生成的图表中可以看出,像谋杀、强奸、抢劫以及袭击等犯罪的逮捕率在17岁左右达到顶峰(这和给我写信的那位犯人犯罪时的年龄差不多),然后缓慢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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