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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难回拷问基层自治
2014年03月21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洪乐风 字号

内容摘要:民主离不开法治的训练,只有依法推进基层民主与自治,让业主们学会集体维护自己的权利,更多的社会矛盾才会定分止争、消融于未然,治理体系现代化才会收获更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基层;开发商;业主;差价;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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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艺术家李宝林夫妇全款购买北京市海淀区盛今佳园两套住房后,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开发商、物业屡次单方面提出“购房存在差价,以画抵房款差价”,以此为由不断索要画作。一旦不给画,物业就以停电梯、封门、锁车、断水断电方式加以逼迫。目前,此案已进入法律程序,是非曲直有待公断。

  住进现代化小区的业主们,却享受不到现代化的物业服务,甚至反为所扰。业主权益如何维护、保障,物业服务如何依法依规进行,是构建和谐居住环境的关键。面对强势的开发商、物业,单个业主在维权领域往往势单力薄。早已提倡的业主委员会制度,要么无人牵头,组织起来很困难,要么虽然勉强成立了,大家参与意愿也不高,空置空转。一旦发生冲突,相对弱势的业主往往只能忍气吞声,或者选择成本更高的司法途径。

  社区是重要的基层自治单位,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各种有效机制都应该得到支持。积极的民主意识与社区参与,是这项机制良性运行的前提。避免“有家难回”的悲剧,城镇化的软件建设就必须跟上硬件建设的步伐。民主离不开法治的训练,只有依法推进基层民主与自治,让业主们学会集体维护自己的权利,更多的社会矛盾才会定分止争、消融于未然,治理体系现代化才会收获更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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