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相和歌”之一首,汉乐府《陇西行》被辑录于南朝徐陵《玉台新咏》中。明代胡应麟称,“孝穆词人,然《玉台》但辑闺房一体,靡所事选”(《诗薮·外篇卷二》),认为《玉台新咏》所收仅是作为“艳歌”的宫体诗。通过乐府机构移风易俗从秦汉的时代特征考察可知,秦帝国以法明礼,而汉武时期儒家正统思想定于一尊,伴随着帝国疆域的拓展,作为国家倡导的意识形态,渗透到边郡的各个角落。要之,秦汉帝国设立乐府的政治目的不外乎《毛诗大序》所言“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诗教遗韵,并纳入治国安邦的制度层面,为思想大一统的帝国服务。
关键词:乐府;新咏;通假;帝国;移风易俗;玉台新;辑录;废礼送客;宫体诗;法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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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相和歌”之一首,汉乐府《陇西行》被辑录于南朝徐陵《玉台新咏》中。明代胡应麟称,“孝穆词人,然《玉台》但辑闺房一体,靡所事选”(《诗薮·外篇卷二》),认为《玉台新咏》所收仅是作为“艳歌”的宫体诗。或许是受此观点影响,加之未明诗中关键的通假字,今人对《陇西行》中“废礼送客出”一句理解偏颇,进而产生了误读。笔者拟从文字学、时代特征及内容三个方面对此进行探讨。
《陇西行》为汉乐府古辞,描写了陇西 “好妇”从容待客的日常生活场景,如诗中“好妇出迎客,颜色正敷愉。伸腰再拜跪,……坐客毡氍毹。……废礼送客出,盈盈府中趋”,既见西北边陲风土民俗的清淳,又具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交融的特殊文化因子。对诗中“废礼送客出”的“废”字,研究者沿袭旧说,皆训为“终”、“罢”、“弃”等搁置之意。王汝弼在《乐府散论》中指出,如果把“废礼”解释为“终礼”,后又言送客,在“逻辑上似亦有些矛盾”,但他没有进一步深究,只是以“在陇西,则她们根本不相信这一套”、“礼教虽废而仪节不缺”为解,这仍然没有化解其中的逻辑矛盾,但开启了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我们认为,“废”应是“法”的通假字,“废礼”应训为“法礼”,这样就较为完美地消解了诗中的“逻辑矛盾”。
“废”、“法”可通假互用
从文字学及语法角度来看,先秦及秦汉时期“发”、“废”、“法”可通假互用,“废礼”在特定的语义中可认定为“法礼”。
“发”、“废”可通假互用,高亨先生已在其 《古字通假字典》中进行了整理,如 《论语·微子》:“废中权。”《释文》:“废作发。”《墨子·非命上》:“废以为刑政。”中篇“废作发”。而“废”和“法”同声相转,亦可通假,近年出土的秦汉简牍等资料坐实了这一结论。如《睡虎地秦墓竹简》:“漆园三岁比殿,赀啬夫二甲而法(废),令、丞各一甲。”“可(何)如为‘犯令’、‘法(废)令’?”又《秦汉南北朝官印徵存》0036:“灋丘左卫。”按“灋(法)丘 ”即秦“废丘”。
由上可知,“发”、“废”、“法”可通假互用,而且“法”也可用为动词,形成动宾结构,此用法除我们所熟知的先秦及秦汉文献中“法先王”之类,最为典型的例子是《荀子·礼论》所载:“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
通过乐府机构移风易俗
从秦汉的时代特征考察可知,秦帝国以法明礼,而汉武时期儒家正统思想定于一尊,伴随着帝国疆域的拓展,作为国家倡导的意识形态,渗透到边郡的各个角落。其措施之一,便是通过乐府机构实现对帝国风俗的潜移默化。
礼乐在对社会的教化、移风易俗、维护礼制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如孔子曾说:“入其国,其教可知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又《荀子·乐论》说:“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应劭《风俗通义》序中言道:“为政之要,辩风正俗,最其上也。”《文心雕龙·乐府第七》赞曰:“岂惟观乐,于焉识礼。”亦点明乐府诗的礼教功能。
《陇西行》标题所言的陇西,自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置陇西郡后便纳入帝国的统治区域,虽属边郡,但由于其位置重要,与关中、三晋有地缘关系,因此必然接受中原文化的影响。秦帝国统一后,为保障礼制的推行,采取以法明礼的措施,顾炎武曾说:“秦始皇刻石凡六,……在泰山则云‘男女礼顺,慎遵职事。昭隔内外,靡不清净’,……然则秦之任刑虽过,而其坊民正俗之意,固未始异于三王也。”(《日知录集释》)汉承秦制,至武帝时,儒学定于一尊,出于强调教化和示范的政治作用,伴随帝国的扩张,乐府机构的职能地位更加凸显,旨在达到“治边治心”、移风易俗、裨补政教的目的。
要之,秦汉帝国设立乐府的政治目的不外乎《毛诗大序》所言“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的诗教遗韵,并纳入治国安邦的制度层面,为思想大一统的帝国服务。
释“废礼”为“罢礼”显得突兀
就内容而言,汉乐府《陇西行》描写出一位“好妇”待人接物的情景,反映出当时陇西地区的风土人情,旨在宣示“大一统”的帝国之内教化被及边陲,起移风易俗之效。如释“废礼”为“罢礼”,不仅有悖文意,给人以突兀之感,且与前后文逻辑亦矛盾。
此诗以比兴起首,从天上的白榆、桂树、凤凰,引发出人世间的“好妇”。接下来刻画好妇出迎宾客之愉悦的容仪、拜跪客人之彬彬有礼、问候客人之安康。又再次渲染“好妇”堂内待客的进退有节:引客北堂,让客于毛毯之上,持酒殷勤劝酒,催促备饭。在宴飨客人后,遵循礼仪送客,即诗中所言“废礼送客出”,送客亦“足不过门枢”。全诗内容确如《乐府解题》所言:“始言妇有容色,能应门持宾。次言善于主馈,终言送迎有礼。”如果此处把“废礼”理解为“罢礼”或“搁置礼仪”,则显得过于突兀,与主人公一系列浑朴自然的表现也扞格不相入。
那么,此诗为什么历代学者没有整理呢?原因或许有二:一是《陇西行》这首古乐府辑录于南朝徐陵 《玉台新咏》中,而《玉台新咏》多辑录所谓“艳歌”的宫体诗,书成之后一直备受冷落。《梁书》、《南史》没有提及《玉台新咏》。据相关学者研究,此书只是当时后宫妇人的一般读物,故前人的研究对其文本考证不多,而只是在刊本的序跋、批校及诗话中稍加议论,为之作注的,只有清代吴兆宜的注本,但对此无考释。二是拘泥于《说文》“废”字的本义,望文生训,没有从通假的角度去审视斟酌。《说文》:“废,屋顿也。从广,发声。”段玉裁注云:“顿之言钝,谓屋钝置无居者也。引申之,凡钝置皆曰废。古谓存之为置,弃之为废;亦谓存之为废,弃之为置。”可见《说文》只解本义,段注则模棱两可,亦未注意通假现象。
综上所述,从文字学的角度,结合秦汉总体政治文化的时代背景,透过诗中女主人公的得体礼仪及作者溢出的赞许之词,仔细玩味此诗蕴含,我们认为:“废礼”应训为“法礼”为佳,更符合诗作“温柔敦厚”的审美原旨。
(作者单位:广东嘉应学院政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