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民族地区;“三农”;发展转型;问题转变;治理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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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民族地区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对比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逐步实现了从“生存型农业、传统乡村、温饱生活”向“市场型农业、社区型农村、小康生活”的转型,民族地区“三农”问题从“农业投入不足、农民普遍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转变为“农业生态退化、农民生计脆弱、农村治理有效性不足”。因此,政府应调整“三农”问题整体治理思路,实现农业生态退化问题合作治理、农民生计脆弱问题社会化治理和农村治理有效性不足问题法治化治理,全力推动民族地区“三农”现代化发展。
关键词:民族地区; “三农”; 发展转型; 问题转变; 治理转换;
作者简介:李海鹏(1980-),男,湖北宜昌人,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三农”问题研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族地区深度贫困大调查与贫困陷阱跨越策略研究”(18ZDA12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工农、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1996年,温铁军首次提出“三农”问题[1]之后,学术界对“三农”问题的表现形式、成因和对策进行了广泛讨论,以中国共产党十八次代表大会为界,大致可以分为“旧三农”问题和“新三农”问题两个阶段[2]。党的十八大以前,学术界对“三农”问题的概括主要有农业增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3][4][5]、粮食安全、城乡平等、农民赋权[6]、农业萎缩、农村凋敝、农民贫困[7]、农业经济问题、农村政治与社会问题、农民权益问题[8]等,破解“三农”问题的策略主要是农民市民化、农业和农村工业化[9]、消灭小农经济[10]、小农合作化[11]等。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术界又出现“新三农”问题的表述,如“农用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农村土地非农使用、农民进城务工”[12],“农民工、失地农民、农业村落终结”[13],“农业劣质化、农村空心化、农民丰裕型贫困化”[14],“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15]。无论“旧三农”问题还是“新三农”问题,其本质是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失衡问题。因此,破解“三农”问题是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
中国民族地区70%以上人口居住在乡村和牧区[16],民族地区是中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由于自然环境恶劣、社会发展滞后、发展起点较低、地理区位封闭,民族地区“三农”现代化进程缓慢,“三农”问题表征和治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异[17],但当前学术界对民族地区“三农”问题特殊性关注不够。基于此,本文拟对比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为行文方便,下文将第一、二、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分别简称为“一普”“二普”“三普”),总结民族地区“三农”发展历程,分析当前“三农”问题的表现和治理路径,以期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民族地区“三农”发展转型
中国民族地区主要分布于西部八省(自治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难度大,公共服务覆盖面积小,区内产业规模小,对外贸易成本高,民族地区长期处于生存型农业、传统乡村、温饱生活的状态,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建设,民族地区逐步实现了向市场型农业、社区化农村、小康化生活转型。
(一)农业发展:从生存型农业向市场型农业转型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加。
如表1所示,“三普”时期,民族地区八省区有农业经营单位32.8万个,较“二普”增长了5.6倍,农业经营单位“产加销”一体化比例接近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地区八省区有规模农业经营户82.11万户,内蒙古、新疆规模经营户户均流入耕地面积超过3公顷,贵州、云南和广西规模农业经营户参加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5倍以上。民族地区八省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学及以上学历占比达46.93%,比“一普”时期提高16个百分点。以上数据表明,民族地区农业生产主体由小农户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转型。
表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时期民族地区农户经营特征(1)

数据来源: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公报。
2. 农产品商品化率不断提高。
“三普”显示,民族地区八省区中,药材、蔬菜、油料播种面积分别比“一普”时增长1 644%、214.6%、41.47%;猪、牛、羊出栏量分别比“一普”时增长55.87%、146.08%、198.39%。三次普查期间,民族地区八省区粮食作物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例迅速下降,其中,宁夏、青海、贵州分别下降44.95、43.15、36.1个百分点。可见民族地区从主粮生产转向特色农业生产。
3. 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普”显示,民族地区八省区共有拖拉机440.1万台,是“一普”时的2.68倍;联合收获机9.66万台,是“一普”时的10.79倍。民族地区八省区“三普”时的温室、大棚面积分别比“二普”时增长390.5%、204.1%,农作物机耕面积占比迅速增长,其中,内蒙古、宁夏、新疆分别达到96.60%、93.13%、97.10%。可见民族地区农业由人工生产向机械生产转型。
表2: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期间民族地区八省区农业生产情况比较(1)

数据来源: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第一、二、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公报。
(二)农村建设:从传统乡村向新型社区转型
1. 基础设施全面提升。
“一普”时,贵州、青海、西藏通电乡村比例分别为78.51%、77.54%、15.92%,低于95.96%的全国平均水平。内蒙古、贵州、西藏通公路乡村比例分别为67.72%、69.47%、65.23%,低于87.39%的全国平均水平。除云南外,其他省区通电话的乡村比例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三普”显示,除西藏和新疆有一定差距外,其他省(自治区)通电、通电话和通公路的乡村比例超过95%,充分说明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全面提升。
表3: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期间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比较(2)

数据来源: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第一、二、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公报及《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2. 文教事业全面加强。
“一普”时,青海、内蒙古、西藏有小学的乡镇分别占60.42%、73.8%、76.64%,低于76.84%的全国平均水平。西藏、青海、宁夏有幼儿园、托儿所的乡镇比例分别为1.86%、4.63%、7.01%,低于38.67%的全国平均水平。“三普”时,除内蒙古、西藏和青海发展相对较慢外,其他地区有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超过90%,充分说明民族地区文化教育设施得到了全面加强。
3. 医疗保障全面改善。
“一普”时,民族地区八省区乡卫生院床位数量为8.74万,乡卫生人员数量为12.36万。“二普”时,西藏、新疆、贵州有卫生室的乡村比例分别为11.1%、57.2%、61.7%,远低于74.29%的全国平均水平。“三普”显示,民族地区八省区乡卫生院床位数量为20.38万,乡卫生人员为21.1万,分别增长133%、71%。除新疆和西藏外,其他省区有乡卫生室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1.9%,充分说明民族地区医疗服务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三)农民生活:从温饱生活向小康生活转型
1. 贫困人口迅速减少。
“一普”时期,民族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 378元,“三普”时增至9 608.95元,年平均增速为10.2%;2010年,民族地区八省区贫困人口为5 040万人,“三普”时降至1 411万人,年平均降速为23.6%。分地区看,2010年与2018年相比,贫困程度较高的贵州、云南、西藏、新疆,贫困发生率从40%以上降至6.51%以下,广西、青海贫困发生率从20%以上降至3.3%以下,宁夏、内蒙古贫困发生率从18.3%、19.7%降至3%、1.06%。
2. 人居环境持续优化。
“二普”显示,内蒙古、新疆、云南、西藏、青海等地区农民竹草土坯住房比例超过30%,“三普”时期,民族地区各省区农民竹草土坯住房比例降至10%以下。“二普”时仅新疆农户使用净化自来水的比例超过30%,“三普”时,仅西藏使用净化自来水的农户比例低于30%,宁夏和新疆使用净化自来水的农户比例达到70%以上。
3. 消费质量稳步升级。
根据历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测算,“一普”时,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高于60%,处于极端贫穷状态,“三普”时,仅西藏农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为52%,其他省区均低于40%,进入相对富裕阶段。“一普”时,贵州、西藏、广西每百户彩电拥有量低于10台,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每百户摩托车拥有量低于5辆;“三普”时,民族地区八省区每百户的彩电、摩托车拥有量接近100台。
表4:三次农业普查期间民族地区农民生活情况比较(1)

数据来源: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第一、二、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公报及《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