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董贵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102249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发展的新阶段、新成果。党的十八大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新理念新提法,都具有十分丰富的价值意蕴。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依法治国;马克思主义;法律体系;改革开放;实践;法学;思想体系;集体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杜艳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董贵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2249
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制思想发展的新阶段、新成果。从纵向看,它包括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共历代领导集体的法治思想。从横向看,这一思想体系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制,什么是依法治国、如何实现依法治国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动中国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党的十八大将“法治”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央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新理念新提法,都具有十分丰富的价值意蕴。
关 键 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渊源;特征;价值意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①,是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思想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了新的发展,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②,并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定为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党中央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提法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体系的最新发展、创新和完善,本文结合我们的学习体会谈几点思考。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溯源
任何一种思想、理论的产生都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发展的新阶段、新成果。这一思想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有着深刻的理论渊源、实践根源和文化根源。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渊源
随着20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成为影响中国法治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理论之一。尽管马克思对法学理论的影响和贡献,主要并不是纯粹法学意义上,但是在人类法律思想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唯物史观的创立,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提供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社会历史观,这是马克思对法学理论的最主要贡献。③马克思、恩格斯法学思想的主要观点,一是提出了法和国家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理论,从而揭示了法律最深层的社会基础,为科学地确定法律的社会作用奠定了基石。“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于其上的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④。“那些决不依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个人物质生活,即他们的相互制约的生产方式和交往形式,是国家权力和法的现实基础。”⑤二是提出了法具有阶级属性,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马克思指出:“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你们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决定的。”⑥三是提出了人是法律的主体和目的的观点。马克思认为:“法律不是在压制自由的措施,正如重力定律不是阻止运动的措施一样。……恰恰相反,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获得了一种与个人无关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存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⑦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过程中,列宁也提出了一系列法制建设思想,包括执政党指导立法的原则、宪法至上原则、法律要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立改废、社会主义法制不能停留在立法上,还要加强执法、司法、守法,等等,这些法制思想传播到中国,被中国共产党人接受,并成为认识法律这一社会现象的工具,成为指导中国法制建设的思想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