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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卫东: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经验 ——习近平司法体制改革思想研究
2018年09月16日 23:55 来源:《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 作者:陈卫东 字号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法治思想

内容摘要: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地位,决定了其领导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优势。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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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摘要: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地位,决定了其领导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优势。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可以将司法体制改革纳入政治体制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范畴,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政治正确性和方向正确性。“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司法权是中央事权,司法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有序推进,确保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思路、目标符合中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不仅能保证改革方向的政治正确,也能从全局出发,战略性部署司法改革的各项举措与任务,保证改革顺利渡过“深水区”、啃下“硬骨头”,这对于深化改革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要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第二,只有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才有政治魄力和政治智慧去面对司法体制改革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也只有中国共产党具有强大的号召力,能够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全面深化。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第三,司法体制改革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需要由党加以统一协调。在我国,中国共产党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资源协调能力,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司法体制改革才能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最大程度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习近平要求,中央有关部门要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帮助地方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改革部署落到实处。试点地方的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司法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及时启动工作,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要求,推动制度创新。从四年多的改革实践来看,党的领导是确保司法体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凡是司法体制改革好的省市,都是坚持党的领导、当地政法委积极主动推进改革的。

  将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抓住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最核心、最基础的问题,即司法的职业化问题、专业化问题以及依法独立司法问题。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与司法职业化密切相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目标是在区分司法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辅助人员的基础上,打造一支职业化的司法人员队伍。完善司法责任制与司法专业化密切相关。司法责任制要求构建起权责明晰的、专业化的司法权运作机制,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都要在一线办案,并对案件的办理质量负责。而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所要解决的,则是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办案的问题。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确保司法人员不因非法定事由或非法定程序而免职或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障了司法人员在办案中的独立自主性;人财物省级统管,则切断了省以下地方司法机关和地方党政之间的关联,确保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司法。应该说,司法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依法独立司法问题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几大关键性问题,解决好这些关键性问题,有助于塑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具备依法独立性的司法人员队伍,为司法权运行机制的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章摘自:《法学研究》,2017年第5期。

  摘编:高建民

作者简介

姓名:陈卫东 工作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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