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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育学生实习政策演变及现状调查研究
2016年10月21日 09:23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作者:高亚春 付韶军 字号

内容摘要:本研究还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了分析,从实践层面了解了实习学生的现状。最后,针对现行政策法规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规范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制度,健全有关的政策与法规;各监管部门之间要建立常态的协调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实习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关键词:职业教育;学生实习;政策法规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高亚春,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29; 付韶军,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北京 100037 高亚春(1981- ),女,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保障政策和实践研究; 付韶军(1980- ),男,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政策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对我国职业教育学生实习相关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发现我国尚未建立起保护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监管部门间也缺乏常态的联动协调机制。在遇到纠纷时,学校和企业会出现相互推卸管理和保护责任的现象。本研究还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情况进行了分析,从实践层面了解了实习学生的现状。最后,针对现行政策法规以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建议规范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制度,健全有关的政策与法规;各监管部门之间要建立常态的协调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实习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关 键 词:职业教育 学生实习 政策法规

  标题注释:本文受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企业使用学生实习工问题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LKY-2014j-12)资助。

  中图分类号:G71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290(2016)0007~0053~09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对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学生实习在我国职业院校教学过程中也得到了广泛的推广,政府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对职业教育进行了积极的扶持和引导。从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导向来看,各项政策经历了由浅入深、逐步细化的过程,这表明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一、国家层面的政策法规演变情况

  通过梳理国家层面出台的一系列职业教育相关的政策法规,这些政策法规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表1展示了我国职业教育实习相关的重要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层面出台的这些政策法规呈现出以下两方面特点。

  (一)国家重视产学研的有效结合,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学以致用是教育的根本,进行产、学、研三者有效结合更是我国职业院校学生进行顶岗实习的初衷和理论基础,要将企业生产、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进行紧密结合,国家于1980年出台的《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指出“改革中等教育的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1996年5月,第八届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三条指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场所”。

  步入21世纪,我国加入了WTO,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生产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职业技术教育对于生产技术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凸显,职业教育的地位也逐步提升到科教兴国的高度上,职业技术教育对于提升劳动者的个人技能具有重要意义。1998年召开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教育体制,加强产、学、研三者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发挥职业教育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200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职业教育要充分依靠企业的支持,针对企业的用人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职业教育教学内容要与就业岗位相结合。

  从上述一系列政策可以发现,我国非常重视职业教育的发展,职业教育是实现产、学、研三者结合的有效途径,对于学生的职业技能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对学生顶岗实习和基本权益保障做出规定

  进入21世纪后,顶岗实习在职业教育中受到较高的关注和重视,顶岗实习环节在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和技能提升过程中,起到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制定职业教育学生实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已成为大势所趋,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相关政策文件。2000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顶岗实习”一词,提出“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2006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07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该政策对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食宿条件、劳动环境、安全保障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的职责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同时对五种禁忌进行规定,比如规定“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

  2009年11月,《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对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学生实习保险的责任范围、学生实习保险的投保主体以及投保方式、经费来源和保障、保险机构的选择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该通知还规定“职业学校要有效规避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务必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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