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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本科导师制度思想渊源及其意义
2015年06月16日 10:19 来源:《高教探索》2014年第20146期 作者:徐雪英 字号

内容摘要:本文对浙江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思想渊源及实施背景作了讨论,该制度是西方大学导师制度和中国传统书院教学管理思想的综合与创新性应用,它对于浙江大学“求是”精神的发扬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除了精良的师资队伍外,竺可桢校长人格教育和知识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以及浙江大学“求是”精神的确立是其导师制度实行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条件。浙江大学本科导师制度对当今高校该制度的运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浙江大学;本科导师制;思想渊源;实施背景;指导意义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徐雪英,博士,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讲师,浙江 杭州 310058

  内容提要:本文对浙江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思想渊源及实施背景作了讨论,该制度是西方大学导师制度和中国传统书院教学管理思想的综合与创新性应用,它对于浙江大学“求是”精神的发扬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除了精良的师资队伍外,竺可桢校长人格教育和知识教育并重的教育理念,以及浙江大学“求是”精神的确立是其导师制度实行取得巨大成功的重要条件。浙江大学本科导师制度对当今高校该制度的运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

  关 键 词:浙江大学 本科导师制 思想渊源 实施背景 指导意义

  标题注释:本文系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计划立项“浙江大学本科导师制度思想渊源及对浙江高校的指导意义”(项目代码Y201223657)的研究成果。

  本科导师制度在目前中国的高校中得到普遍的实施。浙江大学较早地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实施了本科导师制度,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为浙江大学在短时间内的崛起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考察浙江大学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本科导师制度实施背景及其思想渊源对当今高校的本科导师制度的运作依然有重要借鉴意义。与本文相关的研究主要有以下三类文献:一是对西方本科导师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介绍;二是对于本科导师制度的内在机理作理论探讨;三是对浙江大学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本科导师制度作专门的研究。其中,张家勇、张家智(2007),杜智萍(2006)、谷贤林(2003)主要对西方大学特别是牛津大学和哈佛大学的本科导师制度的特征与历史沿革作了介绍;而孟宪军(2004)就本科导师制度的运作和对学生培养的内在机制作了理论上的深入讨论,介绍了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模型;杜祥锋、何亚平(2003)围绕竺可桢先生的教学理念与浙江大学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本科导师制度特征展开了讨论,就研究对象而言该文献和本文关系最为密切,但是它没有对浙江大学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本科导师制度思想渊源和实施背景作深入的讨论。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厘清一种制度得以成功实施的基本条件,为当今高校的本科导师制度改革提供借鉴。

  一、浙江大学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本科导师制度实施基本情况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浙江大学开始了长达八年的文军长征,先后辗转浙江建德、江西吉安与泰和、广西宜山、贵州遵义等地。浙江大学于1937年年底在迁移建德的过程中全面推行导师制度,三、四年级以系主任为导师,二年级另行选择,规定每周导师召集学生谈话一次。三迁宜山后,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导师制度五点具体办法:(1)各导师每周到学生食堂就餐一次,留意学生生活并与接谈;(2)全体导师每月开会一次;(3)每一导师领导学生以12人为限;(4)三、四年级学生以本系教授为导师;(5)导师应随时与学生谈话,解答启导。这些具体办法使得导师制度更加正规化。对于实行导师制的目的,竺可桢谈到:“有人可能问为什么我们要实行导师制?所谓熏陶人格,这句话还是空的,对于这问题,我可以简单的回答,我们行导师制,是为了要每个大学生明了他的责任。……为的是希望诸位将来能做社会上的领袖。在这困难严重的时候,我们更希望有百折不挠坚强刚果的大学生,来领导民众,做社会的砥柱。所以诸君到大学里,万勿存心只要懂了一点专门技术,以为日后谋生的地步就算满足……”[1]在竺可桢看来,导师制度承载了实现他本人大学教育理念的功能,以及他对于中国传统书院师生关系的诉求。上述五点具体办法包含了以下一些信息:(1)这个制度实际上是由两层关系构成,第一层关系是学生和导师的关系,要求导师主动与学生接触,了解学生情况,第二层关系是学校和导师的关系,它通过每月一次的导师会议实现,通过导师会议使得学校决策层能够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思想状况,这为学校有效地开展教学和管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信息来源,导师要求每周到学生餐厅就餐一次体现了学校对学生生活状况的高度关注。(2)导师制度的实行有质量要求,导师所带学生数量的限制一方面是保证导师有足够的时间从事教学和科研,同时也保证导师有足够的精力来指导学生,和学生开展比较深入的交流,双方的交流还有一定的频率要求。(3)而对三四年级导师选择要求说明,导师制度对于不同年级所发挥的作用有所不同,高年级学生的思想相对比较成熟,导师制度对高年级学生的主要作用是学业的指导,因此要规定以本系教授为导师,以方便学业上有针对性的辅导;而对于低年级的学生则没有这个限制,因而对低年级学生导师制度的功能更侧重于人格的熏陶和情感的交流。这种分年级的导师制度兼顾了知识教育和人格教育两个方面,使得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和学校非本系教师接触,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学生的学术视野,从而体现了竺可桢先生注重通才教育的理念。(4)导师和学生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导师有为学生提供服务的义务,导师要“随时”与学生谈话,解答启导,这种对学生的关心不受时间的限制。

  我们可以归纳出当时浙江大学导师制度的一些基本特征。

  (1)制度正式化:对于导师制度中师生接触频率、接触方式等有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

  (2)高度的弹性和科学性:学生可以随年级的变化和自己的学科兴趣选择不同的导师,它符合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

  (3)平等服务性:指导教师在时间上要求保证和学生的接触,并随时对学生的学业等问题进行关注,对疑问作出解答。

  (4)人性关怀;导师制度除了要求导师关注学生的学业和思想外,还特别要求对学生的生活加以关怀。

  该导师制度实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教师和学生的生活空间较小。鉴于当时浙江大学在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办学,交通的不便使得教师不可能居住在离学校很远的地方,为导师制度的实行提供了重要的空间保障,学生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和教师接触,讨论学术和人生问题。导师制度实施中教师和学生居住的空间距离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它是导师制度成功的必要条件。鉴于这个原因,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英国的剑桥大学和美国的哈佛大学都采用学院住宿制的方法,学生和教师被安排在同一个物理空间中,从而保障交流的充分性。对照现在高等学校的导师制,教师和学生之间居住空间的隔阂足以让该制度的功能大打折扣。

  竺可桢校长推行的导师制度丰富了学生的精神交流活动,学生各方面的问题得到有效疏解,使得学生安于学习,教师安于教学和科研,有助于形成浙江大学务实求真的良好学风。导师制度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了学生的思维能力,使得浙江大学西迁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日后成为学界中流砥柱的优秀学子。浙江大学的社会声誉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学校的教师和学生规模不断壮大。因此在浙江大学西迁发展史中,导师制度的有效实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有效地促进了浙江大学的良性发展。

  二、浙江大学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本科导师制度的思想渊源

  浙江大学是国内较早实行本科导师制度的高校,该制度并不是对西方导师制度的单纯模仿,而是与中国传统书院制度中注重学生德育的结合,这种结合使得浙江大学的导师制度影响非常深远,使浙江大学人才辈出,对浙江大学的崛起起到重要作用。下面从西方导师制度、传统书院训育制度两个方面来讨论浙江大学导师制度的渊源。

  1.西方大学导师制度与浙江大学导师制

  浙江大学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实施的本科导师制度是由当时浙大校长竺可桢先生推动的。竺先生早年就读于哈佛大学(1915-1918),这个时期正处于哈佛大学发展的黄金时期,此时的哈佛大学经过化学家出生的艾略特校长(1869-1909)科研型大学的系列改革,已经完成了从落后的英国传统式贵族培养学校向现代大学的转型。艾略特继任者劳威尔(1909-1933)在此基础上强化了对本科教学的改革,看似与前任改革相矛盾,实际上是哈佛大学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互补性改革,因为艾略特时代哈佛大学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通过以科研带动学校整体实力,从而为哈佛大学赢得了社会声誉;而劳威尔校长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从教学质量角度进一步推动哈佛大学的发展。而竺可桢先生在哈佛就读期间正好处于哈佛大学的劳威尔校长就任时期,他对于哈佛大学的本科教学理念,以及本科教学的管理可谓耳濡目染。如果说艾略特为建立选修制而奋斗,把培养专家作为目标的话,劳威尔则要重建自由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他认为:“学院应该培养智力上全面发展的人,有广泛同情心和判断能力的人,而非瘸腿的专家。”“自由教育的精髓在于使学生具有正确的态度,熟知思考的方法,具有应用信息的能力……”[2]劳威尔对哈佛大学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课程制度改革;二是建立学习社区;三是重建本科导师制度;四是实行荣誉学位制度。当时建立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学生准备从1914年开始实施的集中与分配课程的考试,因此,每一部门配备导师的数量依学习集中课程的学生数量而定。其次,导师制是一种职能,而不是职称。不但年轻的教师要作导师,资深教授也要作导师。他们主要是在其专业领域以谈话和辅导的方式进行非正式的教学,从而减少了学生正式上课的时间,增加了学生主动学习的时间,这样就达到了劳威尔少教多学、增强学习气氛的目的。在劳威尔离任之前,“导师制不仅使哈佛的导师们树立起了更好地培养有抱负的学者的信念,也使学生们对学习态度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成绩,每个毕业班大约有40%的学生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荣誉学位”[3]。同时,辅导员通过和学生的非正式接触,建立了个人的友谊,无形中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态度、价值观念和生活目标等,使哈佛文化代代相传。时至今日,哈佛大学仍坚持这一制度。除了哈佛大学外,普林斯顿大学也早在20世纪初开始实行本科导师制度,当然该制度更是它的发源地——剑桥大学的本科教育制度的核心部分。20世纪早期,导师制度在西方著名高校中成为一种普遍实施的教学管理制度。

  美国的留学生涯使得竺可桢先生深谙西方大学的导师制度,对此他评价“从哈佛大学历年校长报告,我们可以晓得该校行了导师制后,学生成绩比以前优越,至于训育方面,行导师制更易见效。”[4]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竺先生非常重视大学教育的训育功能,他认为这种制度弥补了美国传统高等教育中对训育不重视的弊病。竺先生认为当时国内高等教育最大的缺陷是:“学校没有顾到学生品格的修养,其上焉者,教师传授他们的学问即算了事;下焉者,则以授课为营业。在这种制度下,决不能造成优良的教育。”[5]竺可桢先生在浙江大学推行本科导师制度体现了他重视人格教育的教学理念。他批评当时的教育:“专重知识的传授而不注重训练智慧,过重于授课方法来灌输各国学者已发明的事实,而对于思想的训练方面全未顾及。”[6]因此在竺可桢先生1936年4月至1949年4月担任浙江大学校长13年间教学理念的核心内容就是注重学生人格教育。1938年11月在广西宜山城外举行的浙江大学新生开学典礼上,他作了题为《王阳明先生与大学生的典范》的演讲,并明确指出:“大学教育目标,决不仅是造成多少专家,如工程师医生之类,而犹在乎养成公忠坚毅,能担当大任,主持风会,转移国运的领导人才。”[7]充分体现了儒家传统中“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的思想。这个教育思想和前面提到的哈佛大学校长劳威尔的教育思想有相通之处,而竺校长尤其强调大学教育中对学生人格的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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