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十条措施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其中第一条措施便为新提法: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
关键词:贷款;调整;央行;VIP;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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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火线评论(记者 吴红毓然)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十条措施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其中第一条措施便为新提法:增加存贷比指标弹性,改进合意贷款管理,完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税前列支等政策。这一条政策,指向了银监会、央行及财政部三个金融管理部门的制度改进。
在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存贷比与合意贷款,形成了银行信贷投放及资源配置的两大政策约束力;核销难亦是银行对小微等业务“惜贷”的原因之一。这些政策约束,也会间接抬高资金成本。
在增加银监会监管的贷存比指标弹性上,目前,贷存比的分子(贷)调整空间较小,而分母(存)还能增加哪些因素更值得关注。比如,是否会将稳定性较高的同业存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款纳入其中?但如果把非银行同业存款简单地纳入分母,可能出现银行和非银行之间的监管套利,这需要一套细致的测算。
目前16家上市银行中,已有5家的贷存比超过73%。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此前表示,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存贷比,即使用结构性存款等手段勉力维持,也早已全面大幅度超过2009年时的水平。在存贷比紧张的情况下,银行要么选择贷款之外的方式为企业融资,要么采取提高成本努力增加存款。(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4年第35期“存贷波动”)
6月30日,银监会宣布调整商业银行贷存比计算口径,调整执行19年之久的政策。其中,分子(贷)扣除六项、分母(存)增加两项,即缩小分子、扩大分母。其中包括,扣除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且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付的其他各类债券所对应的贷款。
在改进央行的合意贷款管理上,可能会从投放节奏上入手。目前,央行规定,四个季度的信贷投放比例为3∶2∶3∶2,但对于农信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实际上三四季度农村企业最需要钱,应是1∶2∶3∶4,也有农商行认为,前三个季度需要更多贷款投放,即:3:3:3:1等。
11月6日,央行发布《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时,首度解释“合意贷款”并指出该项监管指标的合理性。合意贷款是指符合央行经济信贷政策意图的贷款,是对金融机构在一个时期内的贷款总额进行排放节奏与排放规模的安排。它是根据各项经济指标及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同时,央行指出,在执行合意贷款中,也存在一些复杂因素,如部分农信社资本充足率长期低于监管要求甚至为负,若严格执行规则标准,本应收缩贷款,这在一些缺乏金融服务的偏远、贫困地区可能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再如,近年来村镇银行等新设机构较多,缺乏足够历史数据。这些特殊性要求有一定灵活度。
央行认为,合意贷款是动态调整的,能够适时反映宏观形势以及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动情况。一方面,金融机构自身资本充足水平等因素的动态变化,会引起合意贷款变化;另一方面,央行根据宏观形势等变动也会适时调整宏观审慎政策参数。
最后,在核销政策方面,关于小微贷款的不良核销政策将进一步被松绑。今年1月,财政部下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在部分贷款额度和追索期限上,稍微有所放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