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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党委书记杨泉明:高校怎么推进依法治校
2014年12月09日 08:4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晓东 危兆盖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出了全面部署。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宪法专家、四川大学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

关键词:高校;宪法;法治;治国;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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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出了全面部署。如何理解其中的“依宪执政”,如何在高校中推进依法治校?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宪法专家、四川大学党委书记杨泉明教授。

  记者: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您作为长期从事宪法学研究的学者,曾出版过国内第一部宪法保障理论专著《宪法保障论》,您认为应当采取哪些重要举措加强宪法的实施?

  答: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与一般的法律相比,宪法具有自己的特点: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每一项立法都必须符合宪法精神。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比如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从程序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和作为人民组成部分的共产党员也必须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四中全会《决定》将“依法治国”提升到“依宪治国”的高度,必将把宪法实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过程中,宣传和树立宪法的权威十分重要。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就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举措。全会《决定》设立国家宪法日,并不仅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一个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的重要仪式,要借此机会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形成一个人人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的社会氛围。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提出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也是强化广大领导干部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的重要举措。宣誓是一种无形的约束,有助于增强领导干部守护宪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要做的是尽快制定宣誓的具体规则,并通过人大决定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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