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社会建设。要提高社会治理人才队伍的素质,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和参观考察等方式,提高各级干部社会治理的能力。
关键词:治理;理念;管理;社会管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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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社会建设。从管理到治理,是当代中国社会建设理念的升华。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内涵区别明显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主体不同。社会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是政府的一元独治;而社会治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还包括社会组织、企业组织乃至个人,是多元共治。这一变化意味着,对社会建设,政府不再一家独揽,包办一切,而是要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大家共同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在社会治理中,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体,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
政府与社会的地位不同。在社会管理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社会处于从属地位。政府很容易表现为凌驾于社会之上,习惯于对社会进行命令和控制,社会只能服从与依附于政府;而在社会治理中,政府与社会是平等的合作型伙伴关系,它把有效的治理看作是政府与社会各主体之间平等的合作过程,它表明在现代社会,原先由国家和政府承担的责任正在越来越多地由各种社会组织、企业组织和公民志愿团体来承担。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目的不同。社会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管控人、使人顺从。政府在社会管理中更多地表现为从自身主观意愿出发,管控社会,自上而下为民做主,要求群众服从命令听指挥;社会治理的目的是做好社会公共事务、让人认同,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手段不同。在社会管理中政府主要依靠行政权力,依靠发号施令进行强制式管理;而社会治理是当代民主的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它更多地强调发挥多种主体的作用,更多地鼓励参与者自主表达、协商对话,并达成共识,从而形成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