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宁夏二斗公司承包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已被强征半年多,至今未得到一分钱补偿。银川市在这片土地上规划的“阅海馆”“四季馆”,已完成工程招投标并动工建设。
关键词:补偿;征地;宁夏;银川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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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二斗公司承包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已被强征半年多,至今未得到一分钱补偿。银川市在这片土地上规划的“阅海馆”“四季馆”,已完成工程招投标并动工建设。记者 肖波/摄
同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在同一家法院由同一位法官历经两次审理,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决意见:第一次判决合同有效,第二次则在没有新的合法证据的情况下判决合同解除。身为自治区区级招商引资企业的宁夏二斗畜禽良种繁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斗公司),被卷入两场官司,最终陷入“被征地、零补偿”的困境而停业关门。
在这桩引发多方关注的“宁夏征地第一案”中,原告宁夏阅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阅海公司)是一家正处级国有企业,是受银川市政府委托的征地方,而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马金龙同时担任银川市金凤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一些企业界人士和法律专家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区政法委书记兼国企老总,难脱以司法“潜规则”搞垮民企的嫌疑。
认定合同有效 国企以强告弱败诉
投资人李永彬应邀于2005年10月从外地来到宁夏,成立从事开发性农业生产的二斗公司。
作为自治区区级招商引资项目,二斗公司于2006年3月与国有农垦企业阅海公司签订了为期5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阅海公司将2000亩荒滩湿地、700亩土地及原西湖农场场部整个院落及地上物,用于二斗公司畜禽良种养殖繁育和生态旅游观光等开发建设,保证水、电、路“三通”;并在阅海湖提供2000亩水面用作二斗公司水禽活动场地。
尽管阅海公司一直未交付合同约定的700亩土地和2000亩阅海湖水面,二斗公司仍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荒滩湿地进行开发改造,使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观。李永彬说,2009年年初,阅海公司由隶属于宁夏农垦集团变更为隶属于银川市国资委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每况愈下,期间时任阅海公司领导到二斗公司经营的餐厅吃喝打白条共计四万多元,至今未付。
李永彬的“不合作”随即招致种种麻烦。阅海公司声称决定收回土地,强行拉走二斗公司价值七万多元的观赏性莲藕种苗。2009年6月,刁难升级。阅海公司砸断二斗公司唯一一处生产经营供水桥涵。2011年9月,阅海公司提出“借用”二斗公司畜禽育苗基地房屋被拒,该公司人员遂以无住房为由撬门入室予以强占,种苗繁育自此陷于瘫痪。
2012年3月,处在相对强势地位的国企阅海公司发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与二斗公司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并返还全部土地。阅海公司的诉求被银川市金凤区法院、银川市中院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院驳回。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属有效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