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政院校 >> 综合新闻
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新食品安全法使企业承担更多责任
2015年06月18日 14:1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新食品安全法总共出现10次“鼓励”两个字,这意味着监管部门更希望用市场的机制来调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积极性。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监管部门;主体责任

作者简介:

  新食品安全法总共出现10次“鼓励”两个字,这意味着监管部门更希望用市场的机制来调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积极性。新食品安全法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了事前准入门槛的调整和优化,让企业更好地承担起主体责任,让监管部门释放出更多的监管资源。

  尽管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是地方部门在简政放权上已经有所作为,上个月,北方一个省份的食药监局将过去分为28大类的生产许可证改为1类,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只申请一张生产许可证,允许企业经营多种类别的食品,这是一个进步,体现了有关部门监管理念的转变。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钟义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