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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鹿董事长获两次减刑 无期减至17年
2014年08月01日 07:24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田文华多次获记功奖励, 2011年由无期减至19年, 2014年再减1年9个月。2009年3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田文华被维持原判。

关键词:减刑;董事长;无期;田文华;三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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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受审现场。资料图片

  田文华多次获记功奖励,2011年由无期减至19年,2014年再减1年9个月

  据新华社电 河北省女子监狱7月31日向记者证实,于2009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已获减刑,刑期减至17年3个月。

  河北省女子监狱31日就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减刑一事向记者作出说明:2009年4月2日以来,罪犯田文华在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服刑期间,田文华认罪伏法,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劳动改造,先后获得考核记功奖励3次,被评为2010年度狱级改造积极分子,确有悔改表现。

  2011年11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刑期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6年。减刑后,田文华因改造表现较好,陆续获得多次记功等奖励,且无违规违纪行为,2014年5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河北省女子监狱表示,罪犯田文华减刑事宜,均严格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办理,经过了严格的程序和多次狱内公示,系依法依规进行。目前,田文华仍在监狱服刑。

  河北省女子监狱表示,将一如既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罪犯刑罚,也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

  新闻回放

  2008年 三鹿集团奶粉中掺加三聚氰胺事件引爆全国奶粉质量安全危机。

  2008年12月31日 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等企业高管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认为田文华等人对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田文华当庭承认指控属实。

  2009年1月22日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多万元,分别判处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有期徒刑15年、8年、5年。此后田文华提起上诉。

  2009年3月26日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田文华被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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